1.
周泽楷和孙翔第一次命运地相遇时,孙翔在跟人打架,他被几个人围殴,处于下风。周泽楷本着人道主义观念,救了弱势的孙翔。周泽楷拿手机扩音放了警铃,趁着对方没反应过来的空档把孙翔从人群里拉出来,拽着他跑出了漆黑的弄堂。
到了街头灯火通明的地方,周泽楷放开孙翔。孙翔被打的挺惨,头上血淋淋的,一边脸肿着,嘴角发青,又滑稽又可怜。周泽楷并不是喜欢管闲事的人,但看着眼前显然还是个学生的孙翔,周泽楷瞅了一眼他们刚刚逃出来的黑魆魆的巷口,生了点恻隐之心。他示意孙翔跟着他,想带他去处理下伤口,起码先把头上的血止了。
这个小孩却不领情,他拉住周泽楷,眉头眼角都糊着血,一双眼睛映着霓虹,生气勃勃地瞪着他:“你谁?这笔恩情我记下了!将来肯定还你!”
周泽楷眉头跳了跳,这个措辞是不是哪里不对。
他摇了摇头,举手之劳而已。
孙翔见他不说话,以为是对方不信任自己不想留联系方式。他自顾自地表示了理解之情,对陌生人,尤其是自己这种狂拽diao的陌生人,的确是要保持警惕的。这么想着,他从牛仔裤里摸出半截铅笔,眼睛向周围扫了一圈,从电线杆子上撕下张小广告,趴电线杆上写起来。
周泽楷有点好奇地看着他。
孙翔写完了就把脏兮兮的纸递给他,周泽楷接过一看。
孙翔 手机:XXXXXXXXXX
幼稚的字迹写在小广告的空白处,上边是XX肾宝,专治不举的大号黑体字。
“……”周泽楷囧了囧。
“你救了我一命就是我兄弟了。以后你有麻烦就给我打电话,随叫随到!”叫孙翔的少年酷酷地丢下一句,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了。
周泽楷目送他远去的背影,决定还是把XX肾宝的宣传单残页留在夜风里。
2.
孙翔最近不对劲,很不对劲。
比如现在,脑袋上包着纱布的孙翔正欣赏着自己手机,不打电话,不听歌,更不连wifi,只是满脸深情地注视着那块方板子,仿佛在他面前的不是手机,而是一个漂亮姑娘,还是裸着的。
“他是不是脑子被揍坏了,对手机产生了超越物种的爱情?”唐昊决定跟刘小别研究一下这个问题。
“他注视手机的眼神的确很恶心。”刘小别迅速做了回应。
“兄弟,能不能不要陈述客观事实,来点建设性的猜想。”
刘小别丢给他一个高深莫测的眼神,“想知道?去问啊!”
唐昊:“……”
真相很简单。
孙翔在等电话。在等某天、夜晚、救了、被歹人暗算的自己的、未知名姓的、身手矫健的、帅哥的、电话。
第一天,他心潮澎湃。
第二天,他心海汹涌。
第三天,他心绪翻腾。
第四天,他……
第五天,他……
……
……
好多天过去了,拆掉脑袋上纱布,告别肿起的脸颊,重新变成阳光小帅哥的孙翔同志,忘记了自己在等电话这回事儿。
他换上一身戎装,又打算出去逛逛。
孙翔等人是当地黑道组织少年班的成员,日常任务就是打人和被打,平时上课在规则范围内进行训练,出了课堂则可以为所欲为。孙翔挺烦理论性的打架的,他觉得打架这回事儿必须靠实践才能出真知。所以他热衷于翘课出去挑衅别的少年班成员,然后打架。孙翔的挑衅技能非常高超,总是有架打。孙翔挑衅从来不顾敌我实力,挑衅到硬骨头,被打很惨是常事。周泽楷救他那次,就属于上述情况。还好孙翔一直福星高照,惨是惨过,没出大事儿,伤好了仍然是打架小能手一个。
在孙翔四处瞎逛打算挑衅几个的时候,他和周泽楷第二次命运地相遇了。
虽然人群熙攘,相隔遥远,孙翔仍然一眼认出了周泽楷,视线犹如追光灯一般,隔着一街车来人往,定位周泽楷。
孙翔不太使用的大脑开始转动。
1.恩人于一个光线昏暗的暗巷救了孙翔。
2.当时孙翔鼻青脸肿,和此刻帅爆表的孙翔差距甚大。
结论:再见面,恩人肯定认不出孙翔了。
经过思考,孙翔得出了令自己满意的结论。他跃跃欲试地磨了磨拳头,决定去挑衅周泽楷。那夜,周泽楷几个随意的格挡动作非常漂亮,显然是练家子。作为打架小能手的孙翔,非常想和他比试一番。机不可失失不再来,如此机会,孙翔必然不会放过。
我会把握好分寸,不伤到恩人。孙翔在心里默默为自己恩将仇报的行为开脱。
“嘿!帅哥!打一架?”出于对恩人的礼貌,孙翔并没有充分使用自己一贯高超的挑衅技能。
周泽楷:“……”
孙翔见他不说话,就当他答应了,“那你跟我来,这边路我比较熟,前走左拐有条小巷子,空间够,能施展开。”孙翔很兴奋。
周泽楷:“……”
其实孙翔低估了自己的辨识度,能把横和蠢两个特点集于一身的人并不多见,他留给周泽楷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。
还在他目光锁定周泽楷,以为对方没发现自己的时候,周泽楷就敏锐地注意到并且认出了他。
周泽楷看孙翔站在街边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,直觉自己会有点小麻烦,可出于这样那样周泽楷自己也不清楚的原因,他没迅速离开,放任了上边这一幕的上演。
“孙翔。”周泽楷出声叫住了前边显然处于亢奋状态的少年,有点意外地看着对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僵住,转身,然后无比尴尬地盯着自己:
“你……还记得我?”
周泽楷不出声地默认了这个事实。
孙翔内心狂吼可不可以有个洞让我钻进去。
“我……”孙翔红着脸斟酌词句,“你知道,你挺厉害的,那天晚上……嗯……我想比比看我们谁比较厉害!”
周泽楷听懂了这个破碎的句子,摇了摇头,“我不打架。”
然后孙翔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了下去。
周泽楷:……
这么喜欢打架吗?
早知道那晚上不管闲事了。
周泽楷感受到了一丝丝后悔。
孙翔在失望的情绪里扑腾了几下,考虑到眼前毕竟是自己的恩人,认为当前要务还是要表示一下感激之情。他甩了甩头重新振作起来,“不打就不打,我请你吃饭!”
周泽楷想拒绝,孙翔已经拉着他往前走了,“我知道一家店特别好吃。”
周泽楷想自己早该了解了,孙翔这人挺霸道的,考虑不到别人的不便。不是有意的,就是单纯地想不到而已。周泽楷做了个结论,第二次放任了孙翔,跟他去吃饭。
3.
到了目的地,孙翔噼里啪啦点了一堆菜,显然是这里的常客。
等菜的间隙里孙翔一脸向往地描绘他想和周泽楷打一架的愿景。
周泽楷安静地听他讲着,然后在他真的提出要求后干脆利落地拒绝。
“打架,很有意思吗?”周泽楷问。
“当然啦!”孙翔对这个问句难以置信,“实力,可是男人的尊严所在,赢了代表你很强!”
周泽楷摇摇头,强不是用打架能力来衡量的。
孙翔见他不认同的样子,“在我们那里,打架越厉害,权力就越大,就能管更多的人。头头,领导!”孙翔一边说,一边想象了下自己对唐昊他们颐指气使的模样,更觉自己李菊福,多爽!
周泽楷笑了:“那天?”所以那天你是被你的领导打了吗?
孙翔虽然不懂他问什么,但他很快反应过来“那天”是哪天,他的脸迅速红了。“将来我总能打倒他们的!”
周泽楷一边吃菜一边赞同地点了点头。孙翔满意了。
其实周泽楷只是觉得菜蛮好吃而已。
和孙翔简单聊了聊,周泽楷大致能猜到孙翔的身份。孙翔毫无戒心口无遮拦,不用周泽楷着意套话,他就把自己知道的和盘托出了。
孙翔应该是某个组织批量培养的年轻打手。这些人大部分是孤儿,从小被有心人灌输暴力观念,时间久了,他们的人生除了打架和对雇主保持忠诚再无其他。周泽楷对这样的人很熟悉。
如果不是周泽楷管闲事,孙翔现在大概已经死了。无所谓是不是自己人,组织唯一的规则是强者生存,在变得更强的道路上优胜劣汰,这本来也是组织培养强者的法则。
周泽楷看着埋头大吃的孙翔,他知道自己会死么?还是已经知道了,但是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?
孙翔见他停了,抬起头,许是吃的东西太辣,一双眼睛闪着湿哒哒的光,他用这双眼睛看着周泽楷,“为什么不吃了,不好吃吗?”
周泽楷动了动筷子,“没,很好吃。”
如果孙翔变成一具尸体腐烂在这个城市某条不知名巷子里,他会觉得可惜。周泽楷想。
周泽楷和孙翔第一次命运地相遇时,孙翔在跟人打架,他被几个人围殴,处于下风。周泽楷本着人道主义观念,救了弱势的孙翔。周泽楷拿手机扩音放了警铃,趁着对方没反应过来的空档把孙翔从人群里拉出来,拽着他跑出了漆黑的弄堂。
到了街头灯火通明的地方,周泽楷放开孙翔。孙翔被打的挺惨,头上血淋淋的,一边脸肿着,嘴角发青,又滑稽又可怜。周泽楷并不是喜欢管闲事的人,但看着眼前显然还是个学生的孙翔,周泽楷瞅了一眼他们刚刚逃出来的黑魆魆的巷口,生了点恻隐之心。他示意孙翔跟着他,想带他去处理下伤口,起码先把头上的血止了。
这个小孩却不领情,他拉住周泽楷,眉头眼角都糊着血,一双眼睛映着霓虹,生气勃勃地瞪着他:“你谁?这笔恩情我记下了!将来肯定还你!”
周泽楷眉头跳了跳,这个措辞是不是哪里不对。
他摇了摇头,举手之劳而已。
孙翔见他不说话,以为是对方不信任自己不想留联系方式。他自顾自地表示了理解之情,对陌生人,尤其是自己这种狂拽diao的陌生人,的确是要保持警惕的。这么想着,他从牛仔裤里摸出半截铅笔,眼睛向周围扫了一圈,从电线杆子上撕下张小广告,趴电线杆上写起来。
周泽楷有点好奇地看着他。
孙翔写完了就把脏兮兮的纸递给他,周泽楷接过一看。
孙翔 手机:XXXXXXXXXX
幼稚的字迹写在小广告的空白处,上边是XX肾宝,专治不举的大号黑体字。
“……”周泽楷囧了囧。
“你救了我一命就是我兄弟了。以后你有麻烦就给我打电话,随叫随到!”叫孙翔的少年酷酷地丢下一句,雄赳赳气昂昂地离开了。
周泽楷目送他远去的背影,决定还是把XX肾宝的宣传单残页留在夜风里。
2.
孙翔最近不对劲,很不对劲。
比如现在,脑袋上包着纱布的孙翔正欣赏着自己手机,不打电话,不听歌,更不连wifi,只是满脸深情地注视着那块方板子,仿佛在他面前的不是手机,而是一个漂亮姑娘,还是裸着的。
“他是不是脑子被揍坏了,对手机产生了超越物种的爱情?”唐昊决定跟刘小别研究一下这个问题。
“他注视手机的眼神的确很恶心。”刘小别迅速做了回应。
“兄弟,能不能不要陈述客观事实,来点建设性的猜想。”
刘小别丢给他一个高深莫测的眼神,“想知道?去问啊!”
唐昊:“……”
真相很简单。
孙翔在等电话。在等某天、夜晚、救了、被歹人暗算的自己的、未知名姓的、身手矫健的、帅哥的、电话。
第一天,他心潮澎湃。
第二天,他心海汹涌。
第三天,他心绪翻腾。
第四天,他……
第五天,他……
……
……
好多天过去了,拆掉脑袋上纱布,告别肿起的脸颊,重新变成阳光小帅哥的孙翔同志,忘记了自己在等电话这回事儿。
他换上一身戎装,又打算出去逛逛。
孙翔等人是当地黑道组织少年班的成员,日常任务就是打人和被打,平时上课在规则范围内进行训练,出了课堂则可以为所欲为。孙翔挺烦理论性的打架的,他觉得打架这回事儿必须靠实践才能出真知。所以他热衷于翘课出去挑衅别的少年班成员,然后打架。孙翔的挑衅技能非常高超,总是有架打。孙翔挑衅从来不顾敌我实力,挑衅到硬骨头,被打很惨是常事。周泽楷救他那次,就属于上述情况。还好孙翔一直福星高照,惨是惨过,没出大事儿,伤好了仍然是打架小能手一个。
在孙翔四处瞎逛打算挑衅几个的时候,他和周泽楷第二次命运地相遇了。
虽然人群熙攘,相隔遥远,孙翔仍然一眼认出了周泽楷,视线犹如追光灯一般,隔着一街车来人往,定位周泽楷。
孙翔不太使用的大脑开始转动。
1.恩人于一个光线昏暗的暗巷救了孙翔。
2.当时孙翔鼻青脸肿,和此刻帅爆表的孙翔差距甚大。
结论:再见面,恩人肯定认不出孙翔了。
经过思考,孙翔得出了令自己满意的结论。他跃跃欲试地磨了磨拳头,决定去挑衅周泽楷。那夜,周泽楷几个随意的格挡动作非常漂亮,显然是练家子。作为打架小能手的孙翔,非常想和他比试一番。机不可失失不再来,如此机会,孙翔必然不会放过。
我会把握好分寸,不伤到恩人。孙翔在心里默默为自己恩将仇报的行为开脱。
“嘿!帅哥!打一架?”出于对恩人的礼貌,孙翔并没有充分使用自己一贯高超的挑衅技能。
周泽楷:“……”
孙翔见他不说话,就当他答应了,“那你跟我来,这边路我比较熟,前走左拐有条小巷子,空间够,能施展开。”孙翔很兴奋。
周泽楷:“……”
其实孙翔低估了自己的辨识度,能把横和蠢两个特点集于一身的人并不多见,他留给周泽楷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。
还在他目光锁定周泽楷,以为对方没发现自己的时候,周泽楷就敏锐地注意到并且认出了他。
周泽楷看孙翔站在街边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,直觉自己会有点小麻烦,可出于这样那样周泽楷自己也不清楚的原因,他没迅速离开,放任了上边这一幕的上演。
“孙翔。”周泽楷出声叫住了前边显然处于亢奋状态的少年,有点意外地看着对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僵住,转身,然后无比尴尬地盯着自己:
“你……还记得我?”
周泽楷不出声地默认了这个事实。
孙翔内心狂吼可不可以有个洞让我钻进去。
“我……”孙翔红着脸斟酌词句,“你知道,你挺厉害的,那天晚上……嗯……我想比比看我们谁比较厉害!”
周泽楷听懂了这个破碎的句子,摇了摇头,“我不打架。”
然后孙翔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了下去。
周泽楷:……
这么喜欢打架吗?
早知道那晚上不管闲事了。
周泽楷感受到了一丝丝后悔。
孙翔在失望的情绪里扑腾了几下,考虑到眼前毕竟是自己的恩人,认为当前要务还是要表示一下感激之情。他甩了甩头重新振作起来,“不打就不打,我请你吃饭!”
周泽楷想拒绝,孙翔已经拉着他往前走了,“我知道一家店特别好吃。”
周泽楷想自己早该了解了,孙翔这人挺霸道的,考虑不到别人的不便。不是有意的,就是单纯地想不到而已。周泽楷做了个结论,第二次放任了孙翔,跟他去吃饭。
3.
到了目的地,孙翔噼里啪啦点了一堆菜,显然是这里的常客。
等菜的间隙里孙翔一脸向往地描绘他想和周泽楷打一架的愿景。
周泽楷安静地听他讲着,然后在他真的提出要求后干脆利落地拒绝。
“打架,很有意思吗?”周泽楷问。
“当然啦!”孙翔对这个问句难以置信,“实力,可是男人的尊严所在,赢了代表你很强!”
周泽楷摇摇头,强不是用打架能力来衡量的。
孙翔见他不认同的样子,“在我们那里,打架越厉害,权力就越大,就能管更多的人。头头,领导!”孙翔一边说,一边想象了下自己对唐昊他们颐指气使的模样,更觉自己李菊福,多爽!
周泽楷笑了:“那天?”所以那天你是被你的领导打了吗?
孙翔虽然不懂他问什么,但他很快反应过来“那天”是哪天,他的脸迅速红了。“将来我总能打倒他们的!”
周泽楷一边吃菜一边赞同地点了点头。孙翔满意了。
其实周泽楷只是觉得菜蛮好吃而已。
和孙翔简单聊了聊,周泽楷大致能猜到孙翔的身份。孙翔毫无戒心口无遮拦,不用周泽楷着意套话,他就把自己知道的和盘托出了。
孙翔应该是某个组织批量培养的年轻打手。这些人大部分是孤儿,从小被有心人灌输暴力观念,时间久了,他们的人生除了打架和对雇主保持忠诚再无其他。周泽楷对这样的人很熟悉。
如果不是周泽楷管闲事,孙翔现在大概已经死了。无所谓是不是自己人,组织唯一的规则是强者生存,在变得更强的道路上优胜劣汰,这本来也是组织培养强者的法则。
周泽楷看着埋头大吃的孙翔,他知道自己会死么?还是已经知道了,但是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?
孙翔见他停了,抬起头,许是吃的东西太辣,一双眼睛闪着湿哒哒的光,他用这双眼睛看着周泽楷,“为什么不吃了,不好吃吗?”
周泽楷动了动筷子,“没,很好吃。”
如果孙翔变成一具尸体腐烂在这个城市某条不知名巷子里,他会觉得可惜。周泽楷想。